1.本发明属于防伪和辨伪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商品真伪验证方法。
背景技术:
2.当今社会上,商家要使自己的商品占领市场,最重要的是建立自己的品牌。但市场上不免有假冒品出现,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商家通常会在商品上使用防伪二维码或二维码防伪标签,以帮助消费者辨识商品的真伪。但防伪二维码或二维码防伪标签在流通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盗用并大量复制用于假冒商品上,或用另外的域名仿冒商家的防伪系统生成二维码,用于造假,使得商家的品牌形象受到损害,也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
3.即现有技术中存在防伪标签安全性低、易盗用的缺陷。因此,现有技术还有待于改进和发展。
4.利用传统的防伪技术(激光防伪、电码防伪、油墨防伪、纹理防伪、纸张防伪等)进行防伪和辨伪工作,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很难从根本上杜绝造假者和假货,厂商和造假者一直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一般普通消费者也很难识别假货,尤其是当场识别假货。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的目的在于,为克服现有技术缺陷,提供了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商品真伪验证方法,通过本发明方法能够让消费者准确快速完成商品的真伪识别。
6.本发明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实现:
7.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商品真伪验证方法,所述商品真伪验证方法包括:用户基于商品上设置的二维码,扫码进入远端验证平台获取本二维码的扫码次数信息、本二维码域名信息以及本二维码对应商品的销售商信息,并对获得的三类信息同时进行验证,从而完成当前商品的真伪验证。
8.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商品上设置的二维码为远端验证平台随机生成转化而来的唯一二维码。
9.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远端验证平台设有二维码计数器,当通过用二维码识别装置扫描商品上的二维码,得到二维码数据并进行登录验证时,所述二维码计数器在每次登陆验证时自动累加一次并进行累计计数,作为本二维码的扫码次数。
10.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远端验证平台还设有扫码时间展示模块,所述扫码时间展示模块记录有每次扫描本二维码登陆远端验证平台的时间信息和/或位置信息。
11.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远端验证平台预存或录入有本二维码对应商品的销售商信息。
12.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销售商信息包括销售商名称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和地址信息中的一项或多项。
13.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二维码设置在商品的箱体、盒体、瓶体或袋体中的
一个或多个载体之上。
14.前述本发明主方案及其各进一步选择方案可以自由组合以形成多个方案,均为本发明可采用并要求保护的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了解本发明方案后根据现有技术和公知常识可明了有多种组合,均为本发明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在此不做穷举。
1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的商品真伪验证方法通过综合考虑获取商品上的二维码的扫码次数信息、本二维码域名信息以及本二维码对应商品的销售商信息,并对获得的三类信息同时进行验证,从而完成当前商品的真伪验证,具有严密的验证逻辑和有效的验证手段。并且二维码本身具有信息量大,纠错能力强,可靠性高,识读速度快,全方位识读等特点,应用普及广泛且成本低廉,能够大规模普及应用;利用二维码识别装置和互联网结合,通过简单的识别就能够当场快速辨识产品的真伪,达到全民识假、打假,让假货无处藏身,并最终使假货销声匿迹的目的。
具体实施方式
16.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发明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发明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17.需要说明的是,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18.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商品真伪验证方法,所述商品真伪验证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9.1)建立用于保存每个商品的一套唯一的二维码的数据库,该数据库设置于互联网上远端验证平台内。前述一套唯一的二维码由一个或多个用来判断产品真伪的二维码共同组成,并且每一个二维码由远端验证平台随机生成转化而来。
20.2)将所述一套唯一的二维码印刷物分别粘贴或设置在商品不同的包装位置上,使所述产品上具有一个或多个二维码。所述二维码设置在商品的箱体、盒体、瓶体或袋体中的一个或多个载体之上。
21.3)在远端验证平台上,为每一个商品的每一个二维码设置的一个二维码计数器。当通过用二维码识别装置扫描商品上的二维码,得到二维码数据并进行登录验证时,所述二维码计数器在每次登陆验证时自动累加一次并进行累计计数,作为本二维码的扫码次数。
22.4)基于商品上设置的二维码,扫码进入远端验证平台获取本二维码的扫码次数信息、本二维码域名信息以及本二维码对应商品的销售商信息,并对获得的三类信息同时进行验证,从而完成当前商品的真伪验证。优选地,所述远端验证平台还设有扫码时间展示模块,所述扫码时间展示模块记录有每次扫描本二维码登陆远端验证平台的时间信息和/或位置信息。
23.优选地,所述远端验证平台预存或录入有本二维码对应商品的销售商信息。进一
步地,所述销售商信息包括销售商名称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和地址信息中的一项或多项。
24.二维码: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新一代条码技术,能够在横向和纵向两个方位同时表达信息,能在很小的面积内表达大量的信息,能将网址、文字、照片等信息通过相应的编码算法编译成为一个方块形条码图案,可以通过二维码识别器将相关信息重新解码出来并查看内容,具有信息量大,纠错能力强,可靠性高,识读速度快,全方位识读等特点。二维码里的内容大致包含该产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批次、生产日期、生产地址、随机编号(编码)、验证网址(通过互联网,消费者可直接点击登录访问该产品官方专属网页或界面)等内容,具体包含哪些内容视具体情况而定。
25.而本发明的二维码作为特定某件商品的唯一标识码,用于实现基于该唯一标识码完成互联网上远端验证平台的登陆。该网页或远端验证平台界面所含内容通过互联网会即时传递显示反馈在二维码识别装置上,以利消费者直观了解判别出产品的真伪。
26.应用案例1
27.假设,当某消费者在店里购买某品牌盒装酒时。
28.消费者通过手机上二维码扫描端(例如是微信)扫描该酒盒上的二维码。则基于扫描的二维码信息完成远端验证平台的登陆,进入远端验证平台,并获取如下信息:
29.1.您是第几次扫码,或者本二维码是第几次被扫描成功。
30.2.本二维码的域名信息是什么,例如aaa。(例如,在微信软件上可以通过下拉程序显示界面,获取本二维码的域名)。
31.3.本商品销售商是bbb。该信息为早期厂家或防伪信息服务单位预存或录入于验证平台内的。
32.但是,消费者发现信息显示本商品的销售商为bbb,与其消费的店面不符,因此,可以推断本商品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一般即是,回收真包装以假乱真)。
33.应用案例2
34.假设,当某消费者在店里购买某品牌盒装酒时。
35.消费者通过手机上二维码扫描端(例如是微信)扫描该酒盒上的二维码。则基于扫描的二维码信息完成远端验证平台的登陆,进入远端验证平台,并获取如下信息:
36.1.您是第几次扫码,或者本二维码是第几次被扫描成功。
37.2.本二维码的域名信息是什么,例如aaa。(例如,在微信软件上可以通过下拉程序显示界面,获取本二维码的域名)。
38.3.本商品销售商是bbb。该信息为早期厂家或防伪信息服务单位预存或录入于远端验证平台内的。
39.但是,消费者发现信息显示本商品的二维码对应的域名为aaa,与商品品牌的官网或包装上公开的防伪验证域名不符时,可以推断本商品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即是,假冒厂商在互联网上搭建了伪验证平台。
40.应用案例3
41.假设,当某消费者在店里购买某品牌盒装酒时。
42.消费者通过手机上二维码扫描端(例如是微信)扫描该酒盒上的二维码。则基于扫
描的二维码信息完成远端验证平台的登陆,进入远端验证平台,并获取如下信息:
43.1.您是第几次扫码,或者本二维码是第几次被扫描成功。
44.2.本二维码的域名信息是什么,例如aaa。(例如,在微信软件上可以通过下拉程序显示界面,获取本二维码的域名)。
45.3.本商品销售商是bbb。该信息为早期厂家或防伪信息服务单位预存或录入于远端验证平台内的。
46.但是,消费者发现信息显示本商品的二维码对应的扫描次数为2次或以上,而二维码的域名信息和商品对应的销售商是正确的。
47.则,推荐开盒后进行进一步地扫描验证。当开盒后经过扫描获取的信息为,瓶体上二维码是第1次被扫描,且二维码的域名信息和销售商均正确时,本商品被认定为正品。
48.或者,开盒后同时经过多人扫描后,不确定是否有在先扫描二维码时,可通过远端验证平台上扫码时间展示模块获得各次扫描二维码的时间信息或者位置信息,进一步确认瓶体上二维码是否发生了在先扫描,从而完成商品真伪验证。
49.应用案例4
50.假设,当某消费者在店里购买某品牌箱装酒时。
51.消费者通过手机上二维码扫描端(例如是微信)扫描该酒箱上的二维码。则基于扫描的二维码信息完成远端验证平台的登陆,进入远端验证平台,并获取如下信息:
52.1.您是第几次扫码,或者本二维码是第几次被扫描成功。
53.2.本二维码的域名信息是什么,例如aaa。(例如,在微信软件上可以通过下拉程序显示界面,获取本二维码的域名)。
54.3.本商品销售商是bbb。该信息为早期厂家或防伪信息服务单位预存或录入于远端验证平台内的。
55.但是,消费者发现信息显示本商品的二维码对应的扫描次数为2次或以上,而二维码的域名信息和商品对应的销售商是正确的。
56.则,推荐开箱后进行进一步地扫描验证。当开箱后扫描获取的信息为,各盒体或瓶体上二维码是第1次被扫描,且二维码的域名信息和销售商均正确时,本商品被认定为正品。
57.应用案例5
58.假设,当某消费者在店里购买某品牌盒装酒,而该商品只有瓶体和/或盒体上有二维码时。
59.消费者购买后,通过手机上二维码扫描端(例如是微信)扫描该酒瓶和/或盒体上的二维码。则基于扫描的二维码信息完成远端验证平台的登陆,进入远端验证平台,并获取如下信息:
60.1.您是第几次扫码,或者本二维码是第几次被扫描成功。
61.2.本二维码的域名信息是什么,例如aaa。(例如,在微信软件上可以通过下拉程序显示界面,获取本二维码的域名)。
62.3.本商品销售商是bbb。该信息为早期厂家或防伪信息服务单位预存于远端验证平台内的。
63.当,消费者发现信息显示本商品的二维码对应的扫描次数为1次,而二维码的域名
信息和商品对应的销售商都是是正确的。则本商品被认定为正品。
64.当,消费者发现信息显示本商品的二维码对应的扫描次数为2次或以上,而二维码的域名信息和商品对应的销售商都是是正确的,查询到第1次扫码为该消费者。则本商品被认定为正品。
65.综上,本发明的商品真伪验证方法通过综合考虑获取商品上的二维码的扫码次数信息、本二维码域名信息以及本二维码对应商品的销售商信息,并对获得的三类信息同时进行验证,从而完成当前商品的真伪验证,具有严密的验证逻辑和有效的验证手段。并且二维码本身具有信息量大,纠错能力强,可靠性高,识读速度快,全方位识读等特点,应用普及广泛且成本低廉,能够大规模普及应用;利用二维码识别装置和互联网结合,通过简单的识别就能够当场快速辨识产品的真伪,达到全民识假、打假,让假货无处藏身,并最终使假货销声匿迹的目的。
66.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商品真伪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品真伪验证方法包括:用户基于商品上设置的二维码,扫码进入远端验证平台获取本二维码的扫码次数信息、本二维码域名信息以及本二维码对应商品的销售商信息,并对获得的三类信息同时进行验证,从而完成当前商品的真伪验证。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真伪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商品上设置的二维码为远端验证平台随机生成转化而来的唯一二维码。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真伪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远端验证平台设有二维码计数器,当通过用二维码识别装置扫描商品上的二维码,得到二维码数据并进行登录验证时,所述二维码计数器在每次登陆验证时自动累加一次并进行累计计数,作为本二维码的扫码次数。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真伪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远端验证平台还设有扫码时间展示模块,所述扫码时间展示模块记录有每次扫描本二维码登陆远端验证平台的时间信息和/或位置信息。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真伪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远端验证平台预存或录入有本二维码对应商品的销售商信息。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商品真伪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销售商信息包括销售商名称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和地址信息中的一项或多项。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真伪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维码设置在商品的箱体、盒体、瓶体或袋体中的一个或多个载体之上。
技术总结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商品真伪验证方法,所述商品真伪验证方法包括:用户基于商品上设置的二维码,扫码进入远端验证平台获取本二维码的扫码次数信息、本二维码域名信息以及本二维码对应商品的销售商信息,并对获得的三类信息同时进行验证,从而完成当前商品的真伪验证。本方法通过综合考虑获取商品上的二维码的扫码次数信息、本二维码域名信息以及本二维码对应商品的销售商信息,并对获得的三类信息同时进行验证,从而完成当前商品的真伪验证,具有严密的验证逻辑和有效的验证手段,并且利用二维码识别装置和互联网结合,通过简单的识别就能够当场快速辨识产品的真伪,达到全民识假的目的。全民识假的目的。
技术研发人员:罗曼 王清万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王清万
技术研发日:2021.12.06
技术公布日:20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