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清洗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建筑施工场地无人全自动清洗工程车装置。
背景技术:
2.工程车是一个建筑工程的主干力量,由于它们的出现才使建筑工程的进度倍增,大大减少了人力。观工程车作业,不由得使人震撼机器与科技的威力。它们用于工程的运载,挖掘,抢修,甚至作战等;
3.工程车辆在工地行驶过程中车辆表面往往会粘付泥土和灰尘,若不清洗就驶离工地会造成大量灰尘,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工程车辆在驶离工地前需要对工程车辆进行清洗,目前的清洗设备多只能对工程车辆的两侧进行清洗,其车辆底部的底盘无法清洗到,造成清洗效果较差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建筑施工场地无人全自动清洗工程车装置,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旨在解决现有得清洗设备无法对工程车辆的底盘进行清洗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建筑施工场地无人全自动清洗工程车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顶部两侧对称设有固定杆,两组所述固定杆的相向侧对称转动连接有导向轮,所述导向轮的顶部和底部均设有相适配的导轨,所述导轨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立柱,所述立柱的底部与所述底座固定连接,右侧两组所述立柱的相对侧壁均固定连接有红外传感器,两组所述固定杆的相对侧壁均转动连接有转条,两组所述转条的相对侧壁均固定连接有第一水管,所述转条的下侧壁固定连接有第二水管,所述第一水管和所述第二水管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弹性伸缩杆,所述第一水管的上侧壁固定连接有下转条,所述下转条和所述第一水管远离所述转条的一侧壁均固定连接有喷嘴,所述第二水管的一侧转动连接有气缸,两组所述固定杆的下侧均固定连接有延伸杆,所述气缸远离所述第二水管的一端与所述延伸杆转动连接,两组所述固定杆的相向侧均固定连接有延伸块,所述延伸块的内部螺纹连接有螺杆,所述螺杆的两侧均转动连接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与所述立柱固定连接,所述螺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步进电机,所述步进电机与所述固定板固定连接,所述立柱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控制器,所述步进电机、红外传感器和所述气缸均与所述控制器电性连接,所述步进电机、弹性伸缩杆和红外传感器和所述气缸均与所述控制器电性连接。
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底座的顶部左侧对称固定连接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与所述立柱之间固定连接有转轴,所述转轴的外侧固定连接有电机驱动的闸门杆。
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下转条的下侧壁固定连接有控制器,
所述控制器远离所述下转条的一端转动连接有万向轮,所述第二水管顶部的各组所述喷嘴均呈倾斜设置。
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底座的上侧壁两侧对称开设有排水槽,所述排水槽的内部上侧均固定连接有相适配的隔条,所述隔条的表面均匀开设有与所述排水槽内部相连通的漏水孔。
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底座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斜座,所述底座的顶部中间位置处固定连接有导流台。
1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1.(1)通过下转条和气缸的设置,气缸启动工作时,可以牵引下转条转动,在下转条转动至工程车辆的底部时,然后控制器控制第二水管上对应的弹性伸缩杆打开,使得自来水排入第二水管的内部,最后从第二水管上对应的喷嘴喷洒在工程车辆的底盘,从而实现对工程车辆底盘的清洗;
12.(2)通过设置闸门杆和红外传感器,使得红外传感器可以感应到车辆驶入底座上后由控制器控制闸门杆关闭,待工程车辆清洗完毕还有闸门杆再次打开,从而使工程车辆可以驶离底座上,以避免防止工程车辆在未经过完全清洗后就驶离工地。
附图说明
13.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4.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杆结构示意图;
15.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下转条结构侧视图。
16.图中:1、底座;2、立柱;3、导轨;4、固定杆;5、转条;6、第一水管;7、喷嘴;8、导向轮;9、延伸块;10、螺杆;11、步进电机;12、红外传感器;13、万向轮;14、固定板;15、导流台;16、斜座;17、隔条;18、排水槽;19、漏水孔;20、支撑柱;21、闸门杆;22、转轴;23、下转条;24、第二水管;25、气缸;26、延伸杆;27、控制器;28、弹性伸缩杆。
具体实施方式
17.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8.请参阅图1-2,一种建筑施工场地无人全自动清洗工程车装置,包括用于对工程车辆进行支撑的底座1,底座1的顶部两侧对称设有固定杆4,两组固定杆4的相向侧对称转动连接有导向轮8,导向轮8的顶部和底部均设有相适配的用于对导向轮8运动进行导向的导轨3,导轨3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用于对的导轨3进行支撑的立柱2,立柱2的底部与底座1固定连接,右侧两组立柱2的相对侧壁均固定连接有用于感应工程车辆驶入底座1上方的红外传感器12,两组固定杆4的相对侧壁均转动连接有转条5,两组转条5的相对侧壁均固定连接有用于对工程车辆两侧清洗供水的第一水管6。
19.请参阅图1-2,转条5的下侧壁固定连接有第二水管24,第一水管6和第二水管24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控制清洗水排放的弹性伸缩杆28,第一水管6的上侧壁固定连接有用于
对工程车辆底盘进行清洗供水的下转条23,下转条23和第一水管6远离转条5的一侧壁均固定连接有用于向工程车辆的两侧和底盘进行喷水冲洗的喷嘴7,第二水管24的一侧转动连接有启动工作时用于牵引转条5和下转条23转动的气缸25,使得第二水管24可以转动至工程车辆底部,以满足对工程车辆底部的冲洗,两组固定杆4的下侧均固定连接有延伸杆26,气缸25远离第二水管24的一端与延伸杆26转动连接,
20.请参阅图1-2,两组固定杆4的相向侧均固定连接有延伸块9,延伸块9的内部螺纹连接有用于在转动时带动延伸块9和各组喷嘴7左右运动的螺杆10,以满足对工程车辆两侧和底盘不同位置的清洗,螺杆10的两侧均转动连接有固定板14,固定板14与立柱2固定连接,螺杆10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用于在启动工作时带动延伸块9转动的步进电机11,步进电机11与固定板14固定连接,立柱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用于控制步进电机11、弹性伸缩杆28和气缸25启停的控制器27,步进电机11、弹性伸缩杆28和红外传感器12和气缸25均与控制器27电性连接。
21.具体的,请参阅图1,底座1的顶部左侧对称固定连接有支撑柱20,支撑柱20与立柱2之间固定连接有转轴22,转轴22的外侧固定连接有电机驱动用于对工程车辆进行拦截的闸门杆21,防止工程车辆为清洗完毕就驶离底座1的上方。
22.具体的,请参阅图1-3,下转条23的下侧壁固定连接有用于为万向轮13提供一定的高度缓冲的控制器27,控制器27远离下转条23的一端转动连接有用于为下转条23提供支撑的万向轮13,第二水管24顶部的各组喷嘴7均呈倾斜设置,用于避免喷嘴7竖直设置容易使得冲洗出的污物将喷嘴7堵塞住。
23.具体的,请参阅图1,底座1的上侧壁两侧对称开设有用于排放冲洗时产生的污水排水槽18,排水槽18的内部上侧均固定连接有相适配的隔条17,隔条17的表面均匀开设有与排水槽18内部相连通的用于供污水排入排水槽18内部的漏水孔19。
24.具体的,请参阅图1,底座1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便于工程车辆顺利驶入底座1顶板的斜座16,底座1的顶部中间位置处固定连接有用于对冲洗时产生的污水进行导流的导流台15。
25.工作原理:在使用时,将该装置安装有于工地工程车辆进出口处,然后将第一水管6和第二水管24上的弹性伸缩杆28通过软管与自来水连接,在工程车辆驶入底座1的过程中可以被两侧工作的红外传感器12感应到,并将感应信号传输至控制器27,接着控制器27控制第一水管6上对应的弹性伸缩杆28打开,使得自来水通过软管排入第一水管6的内部,最后从第一水管6上对应的各组喷嘴7喷洒在工程车辆的两侧,从而对工作车辆的两侧进行自动冲洗,在冲洗的过程中同时启动两侧的步进电机11,从而通过螺杆10带动延伸块9和固定杆4运动,从而实现对工程车辆两侧不同位置的冲洗,同时固定杆4运动至工程车辆两车轮之间时,控制器27控制气缸25启动工作,使得气缸25伸长并推动下转条23转动至工程车辆的底部,然后控制器27控制第二水管24上对应的弹性伸缩杆28打开,使得自来水排入第二水管24的内部,最后从第二水管24上对应的喷嘴7喷洒在工程车辆的底盘,从而实现对工程车辆底盘的清洗,待清洗完毕后,控制器27控制驱动闸门杆21的电机启动,从而使得闸门杆21转动至竖直,使得工程车辆可以驶离底座1的上方。
26.最后应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竖直”、“上”、“下”、“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
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8.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