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属于生活用品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支架,特别是一种压电式电蚊拍支架。
背景技术:
2.电蚊拍是一种小家电产品,电子高压灭蚊拍以其实用、方便、灭蚊(苍蝇或飞蛾等)效果好、无化学污染、安全卫生等优点,普遍受到人们的欢迎,已逐步成为夏日灭虫不可缺少的工具,成为夏季畅销的小家电产品。
3.目前,电蚊拍在不使用的时候,常会被使用者随意摆放,很容易损坏蚊拍拍网或摔坏蚊拍。
4.中国专利(cn202232657u)公开了一种壁挂式充电电蚊拍。它包括电蚊拍主体(a)和壁挂座(b)。电蚊拍主体(a)的拍框设有导体触点(f),壁挂座(b)上与拍框对应位置设有导体触点(c)。电蚊拍主体(a)放入壁挂座(b)固定后,电蚊拍主体(a)拍框上的触点(f)与壁挂座上的触点(c)相接触,即可对电蚊拍进行充电。电蚊拍充电的同时,开启壁挂座上的紫外线光源(d),接通拍网高压,可以诱捕灭蚊。
5.但是,上述所述的电蚊拍仅在充电的同时才能开启诱捕灭蚊的紫外线光源,而电蚊拍的充电方式是通过电蚊拍主体上的导体触点与壁挂座上的导体触点相接触,从而使得电蚊拍与壁挂座之间形成专用专配模式,从而降低了壁挂座使用的普遍性。
技术实现要素:
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技术存在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能够适配任意一款电蚊拍的支架。
7.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压电式电蚊拍支架,包括:
8.壳体,且在壳体上设置有用以支撑电蚊拍的支撑部;
9.诱蚊组件,安装于壳体内,且诱蚊组件包括pcb板,和安装于pcb板上的压电传感器,以及与pcb板电连的诱蚊光源,其中,支撑部与压电传感器接触式配合。
10.在上述的压电式电蚊拍支架中,支撑部包括支撑板,和用以支撑板复位的弹性件。
11.在上述的压电式电蚊拍支架中,支撑板包括与压电传感器触碰配合的触发板,和连接于触发板的两端,并与电蚊拍轮廓接触式抵靠配合的托板,其中,该托板呈弧形设置,且弹性件的一端连接于触发板上。
12.在上述的压电式电蚊拍支架中,托板上向诱蚊光源的一侧延伸形成挡板。
13.在上述的压电式电蚊拍支架中,诱蚊光源包括灯板,沿灯板的长度方向设置有多个诱蚊光珠,其中,该诱蚊光珠的位置与壳体上槽孔的位置相对应。
14.在上述的压电式电蚊拍支架中,pcb板上设置有顶针,且该顶针与电蚊拍上的导电触点接触式配合。
15.在上述的压电式电蚊拍支架中,壳体内设置有电池仓,且该电池仓与pcb板电连
接,或者在pcb板上设置有接口,且该接口通过数据线与市电插座上的接口插接配合;或者通过pcb板向外引出电源线,且该电源线与市电插座上的插孔插接配合。
16.在上述的压电式电蚊拍支架中,pcb板上还设置有按钮,通过按钮实现pcb板的通断电。
17.在上述的压电式电蚊拍支架中,壳体上设置有用以壳体壁挂式安装的固定部。
18.在上述的压电式电蚊拍支架中,在支撑板上或者在壳体上设置有与弹性件嵌套配合的凸部/凹部。
19.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20.(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压电式电蚊拍支架,通过电蚊拍的放置,促使支撑部触碰压电传感器触发诱蚊光源的开启,从而将房间内的蚊蝇灭杀,使得支架能够适用于市面上任意一款电蚊拍,扩大了支架使用的通用性。
21.(2)、通过设置弹性件,能够使得当用户将电蚊拍取下时,实现支撑板的复位,从而切断支撑板与压电传感器之间的触碰,进而实现诱蚊光源的关闭,避免诱蚊光源始终处于点亮状态而降低诱蚊光源的使用寿命。
22.(3)、将托板设置呈弧形结构,增大托板与电蚊拍轮廓之间的接触面积,提高电蚊拍放置于托板上的可靠性,另外,通过托板上的挡板,防止电蚊拍发生前倾现象,进一步提高电蚊拍放置的可靠性与安全性,并且提高诱蚊的可靠性。
23.(4)、通过在壳体上设置槽孔,使得与槽孔位置相对应的诱蚊光珠处于“裸露”状态,保证诱蚊光珠散发的光线呈直线状,提高诱蚊光珠散发的亮度,进而提高诱蚊效果。
24.(5)、通过在pcb板上设置顶针,并与电蚊拍上的导电触点接触式配合,当电蚊拍充电时,诱蚊光源被同步被触发,此时诱蚊光源的电能来源于市电;当电蚊拍未充电时,通过电蚊拍的电量反充于诱蚊光源,促使诱蚊光源被点亮。
附图说明
25.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压电式电蚊拍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26.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压电式电蚊拍支架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27.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中壳体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28.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压电式电蚊拍支架的使用状态图。
29.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中电蚊拍的结构示意图。
30.图中,100、壳体;110、支撑部;111、支撑板;1111、触发板;1112、托板;1113、挡板;112、弹性件;113、凸部;120、固定部;130、凹部;140、槽孔;200、电蚊拍;210、导电触点;300、诱蚊组件;310、pcb板;311、顶针;312、接口;313、按钮;320、压电传感器;330、诱蚊光源;331、灯板;332、诱蚊光珠。
具体实施方式
31.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32.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
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33.如图1至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压电式电蚊拍支架,包括:
34.壳体100,且在壳体100上设置有用以支撑电蚊拍200悬空放置的支撑部110和用以实现壳体100壁挂式安装的固定部120;
35.诱蚊组件300,安装于壳体100内,且诱蚊组件300包括pcb板310,和安装于pcb板310上的压电传感器320,以及与pcb板310电连的诱蚊光源330,其中,支撑部110与压电传感器320接触式配合,当电蚊拍200放置于支撑部110上时,支撑部110触碰压电传感器320触发诱蚊光源330开启。
3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压电式电蚊拍支架,通过电蚊拍200的放置,促使支撑部110触碰压电传感器320触发诱蚊光源330的开启,从而将房间内的蚊蝇灭杀,使得支架能够适用于市面上任意一款电蚊拍200,扩大了支架使用的通用性。
37.优选地,支撑部110包括支撑板111,和用以支撑板111复位的弹性件112。
38.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设置弹性件112,能够使得当用户将电蚊拍200取下时,实现支撑板111的复位,从而切断支撑板111与压电传感器320之间的触碰,进而实现诱蚊光源330的关闭,避免诱蚊光源330始终处于点亮状态而降低诱蚊光源330的使用寿命。
39.进一步优选地,弹性件112的数量为两个且位于支撑板111的两端,其中,弹性件112的一端与支撑板111相连,弹性件112的另一端与壳体100相连。
40.进一步优选地,为了提高弹性件112在复位支撑板111移动过程中的垂直度,因此,在支撑板111上或者在壳体100上设置有与弹性件112嵌套配合的凸部113/凹部130。
41.优选地,支撑板111包括与压电传感器320触碰配合的触发板1111,和连接于触发板1111的两端,并与电蚊拍200轮廓接触式抵靠配合的托板1112,其中,该托板1112呈弧形设置,且弹性件112的一端连接于触发板1111上。
42.进一步优选地,托板1112上向诱蚊光源330的一侧延伸形成挡板1113。
43.在本实施例中,将托板1112设置呈弧形结构,增大托板1112与电蚊拍200轮廓之间的接触面积,提高电蚊拍200放置于托板1112上的可靠性,另外,通过托板1112上的挡板1113,防止电蚊拍200发生前倾现象,进一步提高电蚊拍200放置的可靠性与安全性,并且提高诱蚊的可靠性。
44.优选地,诱蚊光源330包括灯板331,沿灯板331的长度方向设置有多个诱蚊光珠332,其中,该诱蚊光珠332的位置与壳体100上槽孔140的位置相对应。
45.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在壳体100上设置槽孔140,使得与槽孔140位置相对应的诱蚊光珠332处于“裸露”状态,保证诱蚊光珠332散发的光线呈直线状,提高诱蚊光珠332散发的亮度,进而提高诱蚊效果。
46.优选地,固定部120呈葫芦状设置,或者固定部120为粘接于壳体100上的粘接件。从而方便支架的安装与拆卸。
47.优选地,pcb板310上设置有顶针311,且该顶针311与电蚊拍200上的导电触点210接触式配合,其中,当电蚊拍200放置于支撑板111上,pcb板310上的顶针311与电蚊拍200上的导电触点210相接触,如果电蚊拍200中没有电,则可以给电蚊拍200充电,并且诱蚊光源330处于点亮状态;如果电蚊拍200中有电,则可以通过电蚊拍200中的电驱动诱蚊光源330点亮。
48.进一步优选地,该导电触点210设置于电蚊拍200手柄上。
49.优选地,壳体100内设置有电池仓(图中未显示),且该电池仓与pcb板310电连接,或者在pcb板310上设置有接口312,且该接口312通过数据线与市电插座上的接口312插接配合;或者通过pcb板310向外引出电源线(图中未显示),且该电源线与市电插座上的插孔插接配合。
50.以上三种方式均能实现支架的通电,实现电蚊拍200的充电,诱蚊光源330的点亮,但不仅仅局限于上述所述的三种方式。
51.优选地,pcb板310上还设置有按钮313,通过按钮313实现pcb板310的通断电。
52.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一”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术语“连接”、“固定”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固定”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53.另外,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54.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