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属于臭氧发生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小微型的电解式臭氧发生器。
背景技术:
2.臭氧在杀菌消毒方面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目前,臭氧的制造方式有很多种,应用最多的是电击空气(氧气)法,此种制造工艺可以产生大量的臭氧,特别适合应用于水处理行业;另一方面,通过电解水法获得臭氧亦是一种臭氧的制造方式,此种方法获得的臭氧量虽不如电击空气法,但获得的气体纯净无杂质,使得电解水法生产臭氧也被广泛应用。
3.现有技术中,随着臭氧被行业应用的范围日益广泛,小微型臭氧发生器越来越受到市场的喜爱,但是,通过电解水法生产臭氧的小微型臭氧发生器亦存在一定缺陷,整体上结构复杂,体积变大,生产成本较高,这种情况需要改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小微型的电解式臭氧发生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所提到的问题。
5.为实现以上实用新型目的,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6.一种小微型的电解式臭氧发生器,包括端板、阳极流场、阴极流场和集电组件,所述端板上对称设有液体流通管和气体流通管,所述端板、所述阳极流场和所述阴极流场通过螺栓依次层叠固定,所述阳极流场和所述阴极流场上分别开设有阳极流体通道和阴极流体通道,所述阳极流体通道和所述阴极流体通道连接并连通,所述液体流通管和所述气体流通管与所述阳极流体通道连接并连通,所述阳极流场和所述阴极流场间夹持有第一密封垫,所述阳极流场和所述阴极流场相向的一端均开设有安装槽,所述集电组件设于所述安装槽内并用于电解生产臭氧。
7.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集电组件包括阳极集电器、阳极催化剂膜、质子交换膜、阴极催化剂膜和阴极集电器,所述阳极集电器和所述阴极集电器分别设于所述阳极流场和所述阴极流场的所述安装槽内并与所述安装槽相匹配,所述阳极集电器和所述阴极集电器间保持有安装间隙,所述阳极催化剂膜、所述质子交换膜和所述阴极催化剂膜依次层叠并设于所述安装间隙内。
8.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阳极集电器、所述阳极催化剂膜、所述质子交换膜、所述阴极催化剂膜和所述阴极集电器相互间抵接。
9.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在所述端板和所述阳极流场间设有第二密封垫,所述第二密封垫分别与所述端板和所述阳极流场抵接。
10.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阳极流场和所述阴极流场的一侧设有用于外接电路引线的第一螺纹接口和第二螺纹接口。
11.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阳极催化剂膜、所述质子交换膜和所述阴极催化
剂膜均呈矩形薄膜结构设计且所述质子交换膜的面积大于所述阳极催化剂膜和所述阴极催化剂膜的面积。
12.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端板、所述阳极流场和所述阴极流场均呈矩形体结构设计,且所述端板、所述阳极流场和所述阴极流场的外壁轮廓相同。
13.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一密封垫和所述第二密封垫均由橡胶材料制成。
14.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液体流通管和所述气体流通管远离所述端板的一端分别一体连接有多个首尾相连的圆台,用于与外界设备稳定连接。
15.综上所述,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小微型的电解式臭氧发生器,端板上对称设有液体流通管和气体流通管,端板、阳极流场和阴极流场通过螺栓依次层叠固定,阳极流场和阴极流场上分别开设有阳极流体通道和阴极流体通道,阳极流体通道和阴极流体通道连接并连通,液体流通管和气体流通管与阳极流体通道连接并连通,阳极流场和阴极流场间夹持有第一密封垫,阳极流场和阴极流场相向的一端均开设有安装槽,集电组件设于安装槽内并用于电解生产臭氧。即通过此设置,使得臭氧发生器整体结构简洁,体积大小适宜,降低了生产成本并提高了实用性,提高了产品市场竞争力。
附图说明
1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7.图1是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小微型的电解式臭氧发生器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8.图2是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小微型的电解式臭氧发生器的内部结构剖面图;
19.图3是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小微型的电解式臭氧发生器的爆炸图。
20.附图标记:1、端板;11、液体流通管;12、气体流通管;2、阳极流场;21、阳极流体通道;22、第一螺纹接口;3、阴极流场;31、阴极流体通道;32、第二螺纹接口;4、集电组件;41、阳极集电器;42、阳极催化剂膜;43、质子交换膜;44、阴极催化剂膜;45、阴极集电器;5、第一密封垫;6、安装槽;7、第二密封垫;8、圆台。
具体实施方式
21.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2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
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还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无线连接,也可以是有线连接。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4.此外,上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25.一种小微型的电解式臭氧发生器,如图1-图3所示,包括端板1、阳极流场2、阴极流场3和集电组件4,端板1上对称设有液体流通管11和气体流通管12,端板1、阳极流场2和阴极流场3通过螺栓依次层叠固定,阳极流场2和阴极流场3上分别开设有阳极流体通道21和阴极流体通道31,阳极流体通道21和阴极流体通31道连接并连通,液体流通管11和气体流通管12与阳极流体通道21连接并连通,阳极流场2和阴极流场3间夹持有第一密封垫5,阳极流场2和阴极流场3相向的一端均开设有安装槽6,集电组件4设于安装槽6内并用于电解生产臭氧。
26.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臭氧发生器通过设于端板1上的液体流通管11和气体流通管12进行气液流通,通过阳极流场2和阴极流场3的阳极流体通道21和阴极流体通道31为集电组件4电解臭氧提供工作场所,且通过第一密封垫5保持阳极流场2和阴极流场3间的密封性和绝缘性,并通过安装槽6进一步的固定集电组件4,提高产品实用性。
27.进一步的,集电组件4包括阳极集电器41、阳极催化剂膜42、质子交换膜43、阴极催化剂膜44和阴极集电器45,阳极集电器41和阴极集电器42分别设于阳极流场2和阴极流场3的安装槽6内并与安装槽6相匹配,阳极集电器41和阴极集电器45间保持有安装间隙,阳极催化剂膜42、质子交换膜43和阴极催化剂膜44依次层叠并设于安装间隙内。
28.其中,阳极集电器41、阳极催化剂膜42、质子交换膜43、阴极催化剂膜44和阴极集电器45相互间抵接。
29.在臭氧发生器的工作过程中,工质水从液体流通管11进入阳极流体通道21经阳极集电器41电解并在阳极催化剂膜42上产生臭氧,臭氧经气体流通管12产出,同时,工质的水分子在阳极催化剂膜42上分解产生氢离子,氢离子经质子交换膜43进入阴极催化剂膜44并在阴极集电器45的作用下生成水和氢气,并经阴极流体通道31流出。
30.在本实施例中,在端板1和阳极流场2间设有第二密封垫7,第二密封垫7分别与端板1和阳极流场2抵接,以保持端板1和阳极流场2间的密封性和绝缘性。
31.进一步的,阳极流场2和阴极流场3的一侧设有用于外接电路引线的第一螺纹接口22和第二螺纹接口32,以提高实用性。
32.其中,阳极催化剂膜42、质子交换膜43和阴极催化剂膜44均呈矩形薄膜结构设计且质子交换膜43的面积大于阳极催化剂膜42和阴极催化剂膜44的面积,以便于位于阳极催化剂膜42和阴极催化剂膜44间的质子交换膜43有足够大的工作面积承接阳极催化剂膜42输出的产物。
33.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端板1、阳极流场2和阴极流场3均呈矩形体结构设计,且端板1、阳极流场2和阴极流场3的外壁轮廓相同,以保持整体结构整齐以便于安装。
34.其中,第一密封垫5和第二密封垫7均由橡胶材料制成。
35.需要说明的是,液体流通管11和气体流通管12远离端板1的一端分别一体连接有
多个首尾相连的圆台8,用于与外界设备稳定连接。
36.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小微型的电解式臭氧发生器,端板1上对称设有液体流通管11和气体流通管12,端板1、阳极流场2和阴极流场3通过螺栓依次层叠固定,阳极流场2和阴极流场3上分别开设有阳极流体通道21和阴极流体通道31,阳极流体通道21和阴极流体通31道连接并连通,液体流通管11和气体流通管12与阳极流体通道21连接并连通,阳极流场2和阴极流场3间夹持有第一密封垫5,阳极流场2和阴极流场3相向的一端均开设有安装槽6,集电组件4设于安装槽6内并用于电解生产臭氧。即通过此设置,使得臭氧发生器整体结构简洁,体积大小适宜,降低了生产成本并提高了实用性,提高了产品市场竞争力。
37.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