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速公路隔离带光伏发电系统支架的制作方法

专利查询2022-5-22  126



1.本实用新型涉及光伏发电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速公路隔离带光伏发电系统支架。


背景技术:

2.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光伏发电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现在多普遍应用在农业和家庭发电中,在近两年内,由于电动能源汽车的普及及发展,对于光伏发电,尤其是高速公路上的发电要求,越来越迫切。现有技术中也有在高速公路护栏上安装光伏板的情况,但是该类光伏板的安装采用传统的螺接固定,在固定过程一是固定繁琐,需要工作人员弯腰后昂首拧紧,二是长时间使用后的更换维修不方便。
3.综上可知,现有技术在实际使用上显然存在不便与缺陷,所以有必要加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上述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速公路隔离带光伏发电系统支架,其可以有效实现对光伏板位置的限定,同时以此来保证光伏板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及光能转换效率。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高速公路隔离带光伏发电系统支架,包括防撞柱、位于防撞柱上方的支架立柱套管和连接支架立柱套管的若干层光伏组件安装支架,所述防撞柱下端埋设于地面以下,所述支架立柱套管套接防撞柱上端;所述支架立柱套管包括左支架立柱套管和右支架立柱套管,且所述左支架立柱套管和右支架立柱套管之间具有容纳光伏组件安装支架的容纳空间,所述支架立柱套管内部设有导向通道,且所述导向通道内安装有线束;所述光伏组件安装支架与支架立柱套管连接处安装有导向槽。
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高速公路隔离带光伏发电系统支架,所述支架立柱套管下端开设有固定槽,所述固定槽深度为20cm,且所述固定槽套接防撞柱,所述支架立柱套管通过若干固定螺栓连接防撞柱。
7.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高速公路隔离带光伏发电系统支架,所述光伏组件安装支架包括第一光伏组件安装支架和第二光伏组件安装支架,所述第二光伏组件安装支架距离地面高度为2.1m,所述第一光伏组件安装支架与第二光伏组件安装支架之间距离为0.6m。
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高速公路隔离带光伏发电系统支架,所述第二光伏组件安装支架下方安装有支架横杆,且所述支架横杆端部均固定连接支架立柱套管。
9.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高速公路隔离带光伏发电系统支架,所述支架立柱套管内部安装有线束固定装置,所述线束固定装置包括连接板、位于连接板上的形变件和用于连接连接板的弹性件,所述连接板包括左连接板和右连接板,且所述弹性件两端通过形变件连接左连接板和右连接板。
1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高速公路隔离带光伏发电系统支架,所述弹性件为弹簧,所述形变件为形变橡胶,且所述形变橡胶为半圆形设置。
11.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高速公路隔离带光伏发电系统支架,包括防撞柱、位于防撞柱上方的支架立柱套管和连接支架立柱套管的若干层光伏组件安装支架,所述防撞柱下端埋设于地面以下,所述支架立柱套管套接防撞柱上端,通过防撞柱来增强支架立柱套管的稳定性,同时能够有效避免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撞击现象;所述支架立柱套管包括左支架立柱套管和右支架立柱套管,且所述左支架立柱套管和右支架立柱套管之间具有容纳光伏组件安装支架的容纳空间,所述支架立柱套管内部设有导向通道,且所述导向通道内安装有线束,通过导向通道对线束进行导向安装,同时以此来实现线束的防护,避免长时间的日晒雨淋,延长线束的使用寿命;所述光伏组件安装支架与支架立柱套管连接处安装有导向槽,通过导向槽对线束的引出进行导向限定,避免其在导出过程中与支架立柱套管之间直接接触造成不必要的磨损。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支架立柱套管实现对多层光伏组件安装支架位置的固定,以此来实现对光伏板位置的有效限定,保证后续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提高其发电效率。
附图说明
12.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3.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线束固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4.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另一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15.在图中,1-防撞柱,2-支架立柱套管,21-固定螺栓,22-固定槽,31-第一光伏组件安装支架,32-第二光伏组件安装支架,4-导向槽,51-连接板,52-形变件,53-弹性件,6-旋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16.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17.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上”、“下”、“左”、“右”、“内”、“外”等指示的方向或位置关系的术语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向或位置关系,这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述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18.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可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19.参见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高速公路隔离带光伏发电系统支架,包括防撞柱1、位于防撞柱1上方的支架立柱套管2和连接支架立柱套管2的若干层光伏组件安装支架,所述防撞柱1下端埋设于地面以下,所述支架立柱套管2套接防撞柱1上端,通过防撞柱1来增强支架立柱套管2的稳定性,同时能够有效避免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撞击现象;所述支架立柱套管2包括左支架立柱套管和右支架立柱套管,且所述左支架立柱套管和右支架
立柱套管之间具有容纳光伏组件安装支架的容纳空间,所述支架立柱套管内部设有导向通道,且所述导向通道内安装有线束,通过导向通道对线束进行导向安装,同时以此来实现线束的防护,避免长时间的日晒雨淋,延长线束的使用寿命;所述光伏组件安装支架与支架立柱套管2连接处安装有导向槽4,通过导向槽4对线束的引出进行导向限定,避免其在导出过程中与支架立柱套管2之间直接接触造成不必要的磨损。
20.优选的是,本实用新型的支架立柱套管2下端开设有固定槽22,所述固定槽22深度为20cm,且所述固定槽22套接防撞柱1,所述支架立柱套管2通过若干固定螺栓21连接防撞柱1,通过固定槽22来实现支架立柱套管2和防撞柱1之间的有效贴合,以此来保证两者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避免其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出现倾斜或倒塌现象,同时采用固定螺栓21能够便于对支架立柱套管2进行拆卸安装,以此来提高后续对光伏板的检测维修。
21.另外,本实用新型的光伏组件安装支架包括第一光伏组件安装支架31和第二光伏组件安装支架32,所述第二光伏组件安装支架31距离地面高度为2.1m,所述第一光伏组件安装支架31与第二光伏组件安装支架32之间距离为0.6m,通过上下安装的光伏组件安装支架,使其后续在安装过程中能够实现错位安装,以此来提高后续的光照强度,提高光能转换效率。
22.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光伏组件安装支架32下方安装有支架横杆,且所述支架横杆端部均固定连接支架立柱套管2,通过支架横杆实现对第二光伏组件安装支架32的有效支撑,以此来保证其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降低损坏程度。
23.更好的,本实用新型的支架立柱套管2内部安装有线束固定装置,所述线束固定装置包括连接板51、位于连接板51上的形变件52和用于连接连接板51的弹性件53,所述连接板51包括左连接板和右连接板,且所述弹性件53两端通过形变件52连接左连接板和右连接板,通过弹性件53对形变件52进行挤压,使其实现对穿过形变件52的线束进行有效挤压,避免线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混乱,影响检修。
24.本实用新型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在高速公路的护栏上安装防撞柱1,然后在防撞柱1上安装支架立柱套管2来实现对光伏板位置的限定,以此来保证后续光伏板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和牢固性。为了便于后续光伏板的拆卸检修,光伏板通过支架立柱套2来实现与防撞柱1的安装,对光伏板进行检测拆卸时,只需将支架立柱套2与防撞柱1之间的固定螺栓21拆除即可。如图3所示,在后续使用过程中,为了提高其光照利用率,可以将光伏板进行倾斜安装,在倾斜安装时,第一光伏组件安装支架31和支架立柱套管2之间通过旋转轴6连接,旋转轴6上具有缺口,利用缺口来实现对线束的导向输出,进而保证线束能够实现有效的导出连接光伏板,提高使用效率和使用质量。弹性件53为弹簧,所述形变件52为形变橡胶,且所述形变橡胶为半圆形设置,通过弹性件53对形变件52提供形变力,利用形变件52的形变力来实现对线束的有效夹持固定,以此来保证线束的整齐度,避免其出现过度混乱,影响后续的检修。
25.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高速公路隔离带光伏发电系统支架,包括防撞柱、位于防撞柱上方的支架立柱套管和连接支架立柱套管的若干层光伏组件安装支架,所述防撞柱下端埋设于地面以下,所述支架立柱套管套接防撞柱上端,通过防撞柱来增强支架立柱套管的稳定性,同时能够有效避免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撞击现象;所述支架立柱套管包括左支架立柱套管和右支架立柱套管,且所述左支架立柱套管和右支架立柱套管之
间具有容纳光伏组件安装支架的容纳空间,所述支架立柱套管内部设有导向通道,且所述导向通道内安装有线束,通过导向通道对线束进行导向安装,同时以此来实现线束的防护,避免长时间的日晒雨淋,延长线束的使用寿命;所述光伏组件安装支架与支架立柱套管连接处安装有导向槽,通过导向槽对线束的引出进行导向限定,避免其在导出过程中与支架立柱套管之间直接接触造成不必要的磨损。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支架立柱套管实现对多层光伏组件安装支架位置的固定,以此来实现对光伏板位置的有效限定,保证后续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提高其发电效率。
26.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实用新型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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